2)第一百一十七章 盗窃罪?不_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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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最准确的答案,但是至少他们可以主动的去分析,去查询一些法律条文,从而帮助他们了解的更加透彻。

  而不是像王丹珞微博评论区一样,一律都在叫嚣着“盗窃罪”、“盗窃罪”,可是问他们为什么的时候,啥也答不上来,只是说“她偷盗了”、“她犯法了”...这些话。

  活脱脱的“泼妇骂街”之感。

  看着弹幕中没有一个答案正确,朱铨一边摇头,一边开口说道:“这个问题对于你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一时之间难以判定,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所以我直接公布答案,接着再给你们讲一下相似的案例。”

  直播间的众观众们都纷纷表示惊奇:

  咦,既然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的话,那么那个偷鸭的大妈又构成什么罪名呢?

  众人心里面正在疑惑着,就听到朱铨说出了一个让他们惊掉下巴的答案:

  “这个大妈...她并不够成...盗窃罪。”

  直播间内,朱铨语气沉着且冷静地、淡淡地说出了这个答案来,而整个直播间在说出答案的三秒钟之内,弹幕几乎是静止的。

  就好像是谁按下了暂停键一般。

  直播间内的全体观众全部都愣住了,处于懵逼的状态。

  什么意思?

  不构成盗窃罪?

  也就说不犯罪的意思?

  一个偷了一万多元鸭的人,怎么可能是不犯罪呢?

  众人看着手机直播间里面的朱铨,他们不相信这句话是从他们敬爱的张三老师嘴里面说出来的!

  让任何人来评判,都是会觉得那个大妈犯了“盗窃罪”啊!

  众人在脑海里再次回顾了一下案情,这个大妈偷鸭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对的,况且还将这鸭子给炖了,并且这只鸭子的价值是高大一万多块钱的。

  无论从大妈的动机上,还是从盗窃赃物的价值上来判断,都是达到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所以,怎么可能没有犯罪呢?

  难道说,盗窃犯盗窃,怎么能说是盗窃呢?

  反应过来的众人开始在直播间内疯狂发弹幕:

  “张三老师,你莫不是在开玩笑吧?这...这...这三岁小孩子都知道的玩意儿,怎么能说没犯罪呢?”

  “呵呵,要是这样不算犯罪,那是不是以后偷鸭、偷鸡、偷狗...甚至于偷钻石、偷项链、偷金钱,也不算犯罪了?”

  “是啊是啊,楼上说的对!张三老师,您是不是被灵魂替代了,刚刚给说秃噜嘴了?”

  “我很想相信张三老师您说的是对的,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明显错了啊!”

  “给我们一个解释啊!”

  “怎么就不犯罪了?”

  “普法专家张三”这个账号上的粉丝发言还是比较温和,且带着善意,希望张三给出个合理解释,认为他说错了。

  但是,由于朱铨之前的预告是带上了“寻鸭事件”与“王丹珞”的话题的,因此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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