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七十四章、 流风回雪_我在盘丝洞养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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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月伸出青葱十指,托住一个小茶盒,用茶匙从中挑取了少许茶叶。

  齐鹜飞从没见过这种茶叶,晶莹的叶子泛着一层淡蓝色的光,仿佛还有露水粘在上面。用神识观察,那叶子冰凉清冽,却又有股说不清楚的生机盎然。

  冬月提起铁壶,往汝瓷盖碗中注水,没有多余的动作,简练中却给人行云流水的感觉。

  那一片片茶叶仿如活了过来,在碗中荡漾,宽大的衣袖好似有风托着一般在桌上扫过,齐鹜飞分明感觉到有异香从衣袖中流出又流入茶碗,碗中顿时冲起一股沁脾的香味,随着升腾的蒸汽在茶几上空弥漫,久久不散。

  冬月放下铁壶,盖上碗盖,五指捉住碗边,轻摇慢转,便将那盖子露出一条缝,一手执碗,一手扶腕,将茶水注入三个小杯中。

  一碗水尽,三杯茶刚好满。

  她双手捧杯,将其中一杯敬放到齐鹜飞面前,将第二杯推到端木薇面前,微微一笑,说声:“请!”

  才端起第三杯,以袖掩之,放到自己的唇边。

  齐鹜飞端起杯子,轻轻嘬了一口,忽然就呆住了。

  他也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说琼浆玉液吧,没有那么浓,多了一丝清淡;说九天清冽吧,却又多了些余香。

  从前世到今生,他喝过不少茶,也见过很多人爱茶的人喝茶。

  农民爱喝茶,是为了解渴又解乏。面朝黄土背朝天,流了一身臭汗混着泥腥子味回到家里,捧起瓦罐搪瓷缸喝上一大口早就泡好凉着的浓茶,那叫一个爽。

  至于茶好不好那不重要,累死累活一天谁有功夫去瞎讲究什么茶叶好什么汤色鲜亮,有那功夫不如多趴在媳妇肚皮上多耕耘一会儿,指不定明年就添个胖小子。

  办公室的白领爱喝茶,喝的是个品味。她们永远保持着那一点淡淡的矜持,捧着玻璃杯看着漂浮在里面的几片鲜绿的茶叶,一小口一小口啜着谈不上苦涩也没什么特别香气的茶水,听一曲慵懒的萨克斯,维持的是不需要贴标签却从头到脚都能闻出来的小资情调。

  老板们爱喝茶,是希望摆脱金钱的大俗,寻找大雅的生活。但他们终究缺少了雅的情趣、雅的情怀,即便以喝茶为雅事,依然只能用金钱去判断茶的好坏、品味的高低,于是这大雅的行为重又陷入了大俗的境地。

  艺术家喜欢喝茶,用那双能化腐朽为神奇的手夹着香烟,用擅于发现美的眼神看着身段玲珑的姑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茶艺表演,在烟雾缭绕和茶香四溢中享受着自己的精神世界,敏锐的艺术感官和思想在烟香、茶香和女人香之间肆意飞翔,回去后大笔一挥又是一副能在画廊卖出高价的神作。

  齐鹜飞从未对喝茶有过什么执着的念想,认为所谓茶道,那不过是文人雅客们的闷骚而已。

  但就今天这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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