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二章 孩子总以为喝药得就着糖水_从仙剑开始拯救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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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儿解决苗疆事变,其后接掌蜀山就花了八年时间,才算补完蜀山功课,一举达到甚至超越独孤剑圣与酒剑仙的程度。

  啧,不到八年的时间,一下子跨过大后期的几十级,直达半仙之境,在没有外挂的那群人里,李逍遥的天赋真正算得是“恐怖如斯”!

  不是人啊——刨除特殊血脉,魔族都没李逍遥修炼的快!

  谢云书懒得去想他,反正御剑术的入门得提上日程。当然还不能取代七诀剑气、斩龙诀之前,谢云书不会放下修炼指剑双绝。

  至于现在,他还是得先美美睡上一觉,养足精神等待品剑大会召开。

  翌日起了一个大早,精神十足地去向夏侯彰问安过后,谢云书接着便一如平日去找李忆如,看她想去街上吃些什么当地特色。

  习惯成自然。

  谢云书或许没对年方十三岁左右的李忆如,抱有什么特别想法,但耳边少了个脆如黄鹂的清和女音,总觉得哪里空荡荡的不踏实。

  就像现代人用惯了手机,哪怕明明电量还是满格,停电半天都浑身难受,像蚂蚁在爬一样。

  不自在!

  “谢大哥,这碗汤……”

  “喝不惯?”

  “嗯!”

  “都给我吧。”

  “嘿嘿。”

  正随口吸溜着汤面,谢云书眼底下,突然推过来一个碗。里面牛羊杂碎沉浮,汤汁浓厚,看着就令人暖心开胃。

  然而,长年生于江南水乡,偶尔才去苗疆住上几天,李忆如一时哪吃得惯北方早点,纯当尝个鲜,用自己的勺子挖了一小口,当场直接败下阵来,小口就着些茶水吃起了馍,看起来可怜巴巴。

  个人喜好不同。谢云书见着心一软,想起小时候光看别人吃猪肚肺汤都难受,干脆捏着鼻子,准备先把这碗羊杂碎给收拾掉。

  于是,他一筷子夹下去刚放嘴里,随便咀嚼了两下,觉得也并不难吃,结果下一刻一股浓烈味呛的汁水在他嘴里炸开,还有种咀嚼金属的阻塞感,顿时就吃不下去了。

  “别呀,都吃掉,那是金甲蛊母下的金蚕王。”

  “……”

  耳边传来李忆如善意地敦促,谢云书就很难受,更舍不得吐出来。但,她要早点说是金蚕王,谢云书肯定二话不说把它吃下去了。

  现在和牛羊杂碎在一起,那味道真叫一个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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