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六十八章:1582年的激荡(上)_穿越1480之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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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2年是个特殊的年份,在此之前,西方执行的是儒略历。

  儒略历是由罗马独裁官儒略·凯撒采纳埃及数学家兼天文学家索西琴尼的计算,于公元前4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取代旧罗马历法的一种历法。

  儒略历中,一年被划分为12个月,大小月交替;四年一闰,平年365日,闰年366日为在当年二月底增加一闰日,年平均长度为365.25日。

  由于儒略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累积的误差随着时间会越来越大,到1582年,J皇格里高利十三世特别颁布、推行了以儒略历为基础,改善而来的格里历,即后世公历。

  作为公历之始,1582年的1月1日-1月23日为辛巳年(蛇年);1月24日-12月31日为壬午年(马年),无闰月;共355天。

  就是在这355天里,发生了不少大事。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下令,在全果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并不是张居正首创,早在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赣地实行,取得了良好成绩。当时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言:“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姚宗沐在赣,潘季驯在粤,庞尚鹏在浙,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東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明朝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百姓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

  万历十年(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可支十年之用。二月,张居正信心十足的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的钱粮积欠。

  同年六月,张居正积劳成疾,病将不起,万历帝频频登门问候。张居正力疾疏谢,并上密奏,举荐礼部尚书潘晟,吏部左侍郎余有丁入阁。

  但张居正死后仅过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万历帝遂下旨命潘晟致仕。此时,赋闲在家的潘晟还在赴京的途中。潘晟为官清廉,是个坚定的改革派,他的下台标志着张居正的失宠,言官开始把矛头指向张居正本人。

  张居正去世后,接替其首辅之位的是张四维。

  张四维,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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