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7章 《天子不能承认错误》的依据_大汉第一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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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

  ‘赵高李斯矫诏杀扶苏,扶立二世胡亥’的说法,严格意义上,只是当世人以‘任人以贤’的禅让制度推演而出:扶苏公子贤明仁义,胡亥残忍暴虐,始皇嬴政肯定不会立胡亥,更不会留遗诏毒杀公子扶苏,所以这肯定是赵高、李斯矫诏。

  但实际上,如果以‘始皇真的想要让胡亥继承社稷’为前提,去倒推动机的话,始皇嬴政遗诏赐死扶苏,在逻辑上是完全说的通的。

  首先,始皇身前未立皇后;而没有皇后,就意味着没有嫡子。

  按照周礼中所规定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世袭制度传承规则,没有嫡子的始皇嬴政,更应该把皇位留给年纪最大的儿子。

  根据当代可以查阅的史料,这个‘当立之长子’,便是公子扶苏。

  而二世胡亥非但比扶苏更为年少,甚至是始皇诸子中年纪最小的一位,排行第十八。

  这样一来,始皇为了替儿子扫除障碍,临死带走理论上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公子扶苏,是完全符合常理的。

  从这个逻辑出发,甚至连胡亥登基之后大肆残害手足,也完全说得通——作为嬴政最小的儿子,胡亥要想坐稳江山,确实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哥哥们全都杀死。

  或许这么说有点奇怪,但举个类似的例子,大家或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了。

  ——景帝第十子刘彻,在景帝刘启死后,同样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让比自己年长的哥哥们‘寿终正寝’;其中最典型的河间献王刘德,更是被武帝刘彻一句‘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王自图之’给活活吓死。

  汉世宗孝武皇帝刘彻,都曾因为年幼,忌惮‘非嫡非长,得位不正’的风论而残害手足兄弟,同样作为先皇幼子的胡亥,似乎也没有不这么做的道理。

  回到正题:始皇嬴政驾崩之后,天下因‘禅让制度’这层尚未被完全撕烂的遮羞布,而引发出了‘当立者乃公子扶苏’‘赵高李斯矫诏扶立胡亥’的舆论,那么到了汉朝,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从史料记载,我们就不难发信啊:秦之后,刘汉兴起于百废待兴的废墟之中;

  其一应律法规章、礼法制度,便被当代历史研究者概述为:汉承秦制、周礼。

  说得再简单点:除了嘴上骂秦‘残虐无道’之外,刘汉的法律条令、规章制度,基本都是沿用前朝,也就是嬴秦。

  甚至就连《汉律》,都是汉相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增补,便原封不动的成为了汉室的核心司法依据。

  光从‘汉承秦制’,以及‘秦二世而亡,随后汉立’这极为短暂的时间间隔,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到了汉室,起码在汉初,皇位的传承制度,应该依旧是表面上披着一层禅让的遮羞布,实际上却是禅让给储君太子。

  但相较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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