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4章 发热(五十四)_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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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我喜欢但却没听过的旋律,然后,我试着把那旋律哼出来,只要哼两三遍,那旋律的雏形就产生了。可我没学过音符,那我怎么把它记下来?出乎我意料的是,只要我当即就想出一句歌词套进那段旋律,那么那段旋律我就能完全记住。哪怕我只唱了两三遍,隔一个月或两个月,只要我一看到那时套进去的歌词,我就会自然地记得那段旋律是怎样的,并且能唱出来。换言之,那时套进去的歌词于我而言就相当于音符一般的存在。如今,已经写了五十多首歌,但我都记得怎么唱,就像唱流行歌曲一样。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不是一种天赋?我没学过乐理,但我却能那么轻易地写歌。如果我当初有学过乐理,那我不就成了个作曲的高手?

  所以,我妄想着从这个爱好入手,为我家人都写了一首歌。

  我唱过给他们听,不过,他们最在意的却不是我那些歌的旋律与歌词。而是,问我不懂乐理怎么记得住那些旋律,怎么写歌……

  问问答答,那些歌的意义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被抹掉了,也不再有人问起。他们,都听不懂我的心。

  哪怕是未婚前的第二恋人,我写给她的歌在那时是最用心的,可她也听不懂。

  到了如今,我也写过歌给小诗,不过,她从未认真评论过,也没有回应过我当时的心。也许,就只是简单地听一听,就过了……

  嗯,简简单单地,就过了……

  我所认真对待的,就连亲人和爱人都不明白……

  我的心,是孤独的,从来都是。

  于是,当我身体不舒服或心情不好时,能让我得到一丝安慰的都是那个坏习惯。因为好习惯,都无法带给我快乐,只有更多的失落。

  而现在,我已经看透了,不再执着于别人怎么看了。我只要认可自己就好了,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那些好习惯于我而言,到底有多重要,我也不再奢望有人懂了。

  我想做一个内心能阻挡千军万马的人,那些淡淡的喜怒哀乐就让它们随风飘吧。

  因此,既然看透了,那么那个坏习惯就该退位让贤给那些好习惯了。我感恩它在我一个人失落无奈时给过我的安慰,但,我需要觉醒啊,我毕竟是个需要阳光的人,不能一直沉沦在黑暗中。否则,我这一生,便毁了。

  我也能理解亲人和爱人对我的不理解,而且,我也一样爱他们。

  虽然小诗所喜欢的和我所喜欢的爱好几乎都不搭边,少了好多情趣,但我一样尊重她,爱她。

  我所在行的,都不是她认可的。而她认可的,都是我目前所不在行的。

  为了让她太开心,也为了这个家,我要努力突破自己去掌握那些她所认可而我不在行的。

  之前她跟我开玩笑:“你是不是很后悔娶了我这个那么霸道,那么凶的女人?”

  我笑着回答:“没有呀。”

  从妻子的角度来看,她已经做得很好了!哪怕我是个妻管严,我也愿意。

  一个人撑着这个家,顶着经济上和工作上的压力,尽管有些脾气,但我都理解。

  她的坏脾气,我是不喜欢。但,这并不影响我爱她这个人。

  是的,和街上的美女相比,她不高,不白,也不算漂亮,但我就是爱她。在我心中,她的身高于我而言刚刚好,肤色和我也是绝配,情人眼里出西施,她不漂亮但美啊。

  昨晚和她视频,我笑着跟她说:“我好想谈恋爱啊!”

  她却毫不在意地回:“你去谈啊,我都没拦你。”

  呼……我只是想和她谈恋爱而已。

  嗯,好好调理身体,提高技能,之后一切上轨道了,就和妻子去谈一场说去度蜜月就去度蜜月的恋爱。

  ok!该煮菜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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