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八百一十三章 摇滚不死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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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以对待的。

  一般来说,市民大众是传统道德的最强有力的捍卫者,对于任何反常规的行为或生活方式,人们很容易表现出道德的愤慨。

  即使服饰上的些许创新也是要引来非议的,那种放浪形骸的新潮艺术形象就更不免成为众矢之的。

  许多人不理解,摇滚乐为什么非得有那种落拓不羁的姿态?

  歌曲为什么非得这么唱?

  唱的歌没有什么不对,但唱的方式不对。

  那么,什么方式才是对的?

  当然就是大众认可的方式,当大众都穿灰布中山装时,西服革履就不对,当大众都剪掉了辫子,长发披肩就不对,大众的趣味是无可争辩的。

  有的摇滚乐手为自己辩护,摇滚乐也是一种音乐形式,譬如长发什么的是摇滚歌手的“行头”,就像京剧有自己的行头一样,恐怕这样的说辞只会像阿Q那样招来赵七爷们的当头棒喝。

  无疑,摇滚乐有自己的方式,但绝对没有京剧那样的“程式”,也不可能有自己的“行头”。

  如果说摇滚乐有自己的姿态,那就是与世俗毫不妥协的反传统的姿态,外在的形式虽然是必要的,但并不一定是完整的,削发不一定为僧,同样留发不一定就是道士,虽然它们都是非世俗的一种标志。

  对摇滚方式的指责其实正是对摇滚本身的指责,当人们指责长发披肩的摇滚歌手“不男不女”时,他们对那种男扮女妆、学娘娘腔的戏剧却又热忱不已。

  可见,头发并不是问题的核心,男女之别也非关键所在,关键的是摇滚乐不妥协的反世俗的姿态,这是深受礼仪熏染的大众最不能接受的。

  西方的卫道者们也不能接受摇滚,但是他们至少还能接受奇装异服,接受个性,毕竟他们还有自由主义的传统,相比之下,摇滚乐在东方的发展就要困难得多。

  市民文化具有很大的保守性,这一点已逐渐为有识之士认同,那么,高雅的学院文化呢?

  在对待摇滚乐的态度上,它与市民文化是不谋而合的,或者是合谋的。

  表面上看,高雅文化对摇滚乐的抵制是高雅对低俗的一种反击,因为摇滚乐威胁它的崇高地位。

  其实,高雅文化对摇滚乐的抵制,不仅仅出于高雅文化自我利益的维护,不仅仅是文化阶级的阶级歧视,而是在民族文化传统上与市民文化结成了神圣同盟。

  摇滚乐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典型的西方文化,它虽然发端于一个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的民间音乐,但就其整个精神来说,则是西方浪漫主义传统的产物。

  那么,中国文化中是否包含着西方式浪漫主义的基因,更具体地说,摇滚乐的基因呢?

  从理论上讲,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因为任何文明都是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必然包含着野性的力量。

  在中国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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