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一十一章 写剧本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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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一点说,他不是完美,他比完美更好。

  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但总把自己放得很低,对他的战友,无论军官还是农民,学者还是草莽,他都非常尊重,说他是贯彻我党和群众打成一片的方针都显得太过功利,准确的说,他是那种真正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学进了骨子里的人。

  可这么一个细腻有内涵的人,却又长了一颗活见了鬼的脑袋,即使被枪指着也能瞬间想出十七八个主意,只要还活着就能让鬼子喝了他的洗脚水,在和鬼子强弱悬殊的对阵中,他的智慧经常表现为鬼灵精怪,他很多克敌制胜的方法,简直让宋铮在看的时候,觉得促狭。

  他能用一颗手.榴.弹炸翻一辆坦克,用三个人包围十一个人,用鬼子的司机开鬼子的车送鬼子要抓的人逃离鬼子的包围圈,用漫天要价、坐地还价让别人毫不磕巴的答应了他的要求,还自觉捡了天大的便宜。

  看外形,他绝对是个令人掉以轻心的对手,但他花样百出到叫人猝不及防,加上一口流利的日语,经常绕得鬼子分不清东南西北,被他亲手干掉的鬼子,倒有一半是被他绕晕之后,稀里糊涂死在自己人手上的。

  话说死就死了,但死得这么白痴,这么挫败,真是太窝火了,所以和欧阳正面过招的鬼子,一般不容易被他打怕了,但很容易就被打毛了。

  四道风,这是一个在故事当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叔叔,却靠拉黄包车为生,一身武艺,仗义执言,但绝不仗势欺人,是个另类当中的另类人物。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欧阳山川认识,随即就成了生死兄弟,日寇入侵,他缠着欧阳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马组成抗日游击队,就叫“四道风”。

  这个外表狂放,内心如火的汉子,粗到叫龙文章“龙乌鸦”,叫何莫修“废物鸡”,细到一边听着叔叔的叫骂,一边蹲在地上给叔叔洗脚。

  他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但却热爱自己的家乡和父老乡亲,八年抗战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长了,他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至亲至爱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厌倦这场该死的战争,但也在战火洗礼中撕心裂肺的成长。

  宋铮对四道风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这是一个硬到了在遇到了极大外力作用之后,宁肯断掉,也不愿扭曲变形的程度。

  龙文章,对宋铮这么一个有着制服情结的人来说,《生死线》里,最令他觉得有视觉冲击效果的当属龙文章。

  剧中有一场戏,令宋铮这个粗汉子都有了落泪的冲动,龙文章去送别华.盛.顿吴,穿着曾经被同僚们取笑的旧军装,三十年代土得开花的款式,洗得发白,所有的关节处都起了窝,受伤的肩上乱包着血污的绷带,一支经何莫修七拼八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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