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我的军团(一)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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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得有点矫情了,但相比起和平的日常生活,的确是偏武斗一些。疾风虽然“清洗”了德伦斯师叔的班底,但在物质待遇上一直很厚道——这或许也是在陆希之前,组织的财政状况一直非常堪忧的原因之一吧——她给了这位一看就很有故事的“前”骑士先生,一笔相当丰厚的年金,就算是在涅奥斯菲亚当愚公什么也不做,也是足可维持全家上流社会的生活标准的退休金。然而,瓦莱里乌斯先生整个人的精神状况却都莫名地萎靡了下去,一副失去了生活激情和生存意义的样子。

  ……好吧,不管怎么说,就算是不能说“他是为战争而生”这样矫情和中二的话,但瓦莱里乌斯先生才不到六十岁,以一个高位的超凡实力者来说,就这么退休了也的确可惜了一点。想想那位外号“星辰眼”的格莉莎?埃尔斯坦女士吧,现在已经拥有了持剑子爵的地位,掌握两个新的奥克兰禁军军团的训练和编制,而且据说这个工作完成之后,还将要进入奥克兰枢密院任相当于大臣一般的重要职务。可是,在她遇到了现在的奥克兰女皇,不也已经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了吗?然后才开启了事业的第二春,或者说,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巅峰。

  是的,对于各真正的实力者来说,五十岁只能算学校毕业,五十五岁才算是初出茅庐,六十岁才是真正的大展宏图之际啊!

  于是乎,当疾风出现在他的面前,吞吞吐吐地问他愿不愿意到“一个正处在上升期,需要在战场上建立足够的的功绩,于是也需要一批优秀家臣”的贵族麾下去做事,瓦莱里乌斯先生对“德伦斯老爷和疾风大小姐”的大恩十分地感动,然后便依依不舍的,同时又毫不犹豫地打起行囊准备离开,而且还带来了最合自己心意的小儿子——和老爹教的一样,已经完全是只会用剑和拳头吃饭了——外加上组织中的几位老兄弟,一行总共十个人。

  有了这一群当年在江湖上浪过……啊不,留下了传说的老兵痞,陆希的家臣团总算是显得要充裕了很多。实际上,以陆希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身价权势,能够信任并肩作战托付后背的小伙伴已经很多了,但能够命令去送死的家臣扈从还真的不算多……没看到联邦那些奥法豪门出生的公子哥出征的时候吗?往往把自己打扮得跟个孔雀似的,然后身边前呼后拥跟着一大群鹌鹑和鸭子之类的。

  什么,你说联邦对于魔法师的扶持人数是有限度的?这自然没错!可联邦还是一个私兵合法的国家呢。我又没让你政府掏薪水,打仗的时候带上一百个自家家臣又有什么问题吗?而且啊,我们不要一分钱还带着自己的家臣帮国家打仗,这分明就是自干……啊不,真正的爱国者!你们还叽叽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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