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千三百三十六章 众叛亲离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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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红色,而是泛着无色光芒的液态能量。

  不过,在陆希看来,那并非是无色,乃是一种用凡人的语言和层次无法描述的华美色彩。因为其颜色性质已经超越了凡人的视觉捕捉极限,这才有了这样的描述吧。

  事实上,在陆希这个自称是凡人的挂比眼中,帕肯斯的鲜血,其实是一种比起黄金更加深沉璀璨的颜色,但那只是一种表象。事实上,那每一片鳞片,都充盈着让人作呕的沸腾血气,就像是在无数尸骸之中泡出来的。

  不过,无论是鳞片还是血液,在坠落到脚下的原野时,却直接消失了。亦或者说,更像是被这片血腥的大地给直接吸收掉了。

  神国是神祗意志和力量的延伸,某种意义上,也确实可以将神国看做神祗身体的一部分。神的血肉被分离,落入了神国之中被其吸收,同时又再一次反馈到其自身,这便微妙地形成了一个循环。神祗在自己神国之中被视为不死之身,便是这个原因了。

  然而,痛苦确实是产生了。帕肯斯确实是当场发出了惨痛的吼叫声,宛若山崩一般的绝烈而沉重。

  “隆萨斯,我给了你们萨满力量!我视你们为支配大地的左右手!可是,你却要背叛我!彻底地背叛我!”他嚎叫着,在雷电中艰难地抬起了头,一时之间却无法反击,只能大声地咆哮起来。

  “住口!嗜血之王!我们祭拜赐予我们生命的先祖之灵,他们化作了天灵和地母,永远守护着我们。这,才是萨满们应当回归的本源!我们传达天灵和地母的意志,我们在天地的境界中参悟力量,却何时何地成了你的走狗!”隆萨斯大声喝道:“我只是正本归原而已!”

  嗯,说得真好听。然而不觉得略无耻吗?嗜血之王健全的时候却没看你去正那个劳什子本和归哪门子原啊!

  “看到了吧,我的同胞们,他会痛!那么他就一定会死!奥格瑞玛的诸部之上,从来就不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神来支配我们的命运永不为奴,从上古我们便是如此,今后也必将如此!”远处的金帐可汗阿索格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了一个高点之上,一手提着战锤,一手不知道紧紧的持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三米多长旗杆,上面飘荡着的暗红底色的旗帜。

  那并非是代表奥格瑞玛金帐可汗和氏族联盟的九纛大幡——事实上,在联军扫荡金帐的时候,那玩意已经成了陆希的战利品,现在正放在自己的帐篷里当桌布用呢——在那红底的旗面之上,绣着一个古朴简单,却又不失韵味的徽章。獠牙镶嵌的盾徽代表着兽人;交叉的长矛、箭矢和图腾柱分别代表着巨魔、牛头人和半人马;盾徽之上的独眼代表独眼巨人,兽头则是比蒙巨兽的象征。此外,暗红的旗面上那些古朴的远古纹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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