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血蔷薇洗劫奥克塔利亚城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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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抱着一个大纸袋,穿过了伊莱夏尔东城区的小巷。他的步伐略微有些沉重,脸上挂满了疲惫,但手里的大纸袋中却散发着烟熏火腿的香气。不说是现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就算是平常,这在东城的贫民窟中也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美食。在这种地方抱着一大袋火腿穿街走巷,按理说早应该被人打闷棍了,但这个满身疲惫充满了生活沧桑和疲惫的男人,却像是在巡视自己地盘的狮子似得,明明满身都是破绽,却无人敢于造次。甚至在他路过的时候,街口正在互殴的两个醉酒男人也赶忙停了下来。他们满脸淤痕和肿胀的老脸实在是不堪入目,却也冲着塔兰露出了近乎于谄媚的笑脸。

  塔兰哼了一声,没有理会醉汉们继续前进。他刚走开,这两人便再一次互殴了起来。

  “都这个时局了,有这心思还不如去搬砖……呵,这年月连搬砖的活都不好找了呢。”男人在心里叹了口气。就连他这个在贫民窟中“小有威望”的人都觉得前路迷茫,更何况别人呢。

  在离家还有一个街口的时候,塔兰又整理了一下纸袋里的东西:一块只有拳头那么大的白面包,一条小臂长足可以把他敲死的黑面包,四个脏兮兮的土豆,一条依稀泛着一点绿的臭烘烘的咸鱼,一瓶至少有三年以上的豌豆罐头,以及一条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年的风干肉。理论上,按照现在伊莱夏尔实行的配给制,这就是他们一家六口在随后一个星期的食粮了。

  大叔的心情顿时有些低落,但好在他还是有些门路的,总算是又想办法在黑市上弄到了一条熏火腿。这便差点花了自己一整个金米拉,这可是自己攒了将近半年的小金库呢。看着剩下的几个银角子,他一不做二不休决定花掉算了。于是,他在一小瓶朗姆酒和一袋糖果之间挣扎了足足五分钟后,最终选择了后者。

  钱袋子空了,塔兰的心情也空了好久,但临到家门,想到会给家人的惊喜,他顿时又觉得自己被填满了。

  塔兰家是位于灰虫巷尽头的一座三层小楼,看上去有了相当的年头,斑驳且破旧,相当符合贫民区的画风。不过,要是供一家四口居住,至少居住面具算得上是相当阔绰了。

  这个满脸横肉一脸凶相不用化妆就可以去演混混老大的大叔走向了门口,竟然隐约地闻到了一股炖牛肉的香气。那香醇浓厚的滋味从鼻腔转入,扩散到了全身,塔兰顿时觉得自己瞬间被治愈了。在粮店排了一整天队的疲劳,在黑市给人点头哈腰的屈辱都一扫而空。这便是家的滋味,这便是这世上最有力量的滋味……

  才怪啊!一条火腿都是我从黑市好不容易弄来的,你们哪来的牛肉啊?

  塔兰急哄哄地开了门,冲向了香味的方向。赫然看到了这样违和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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